新疆:以绿电直连等方式,推进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
9月2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自治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年)》的通知,提到,建强算力基础设施。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才储备等条件,以需求为导向,科学有序、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一批算力中心。到2028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安全可靠的算力基础设施集群,智能算力规模超20万PFLOPS,有力支撑“东数西算”“东数西训”“东数西渲”“东数西存”。推进算力资源统一管理、调度和交易,实现全疆算力互联互通,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以绿电直连等方式,推进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
充分利用已建成并投运算力资源,支撑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低空经济、智能制造、资源开发利用等场景建设,赋能本地产业发展。以点对点“结对子”等方式,与援疆省市开展算电共建联动试点,承接援疆省市后台加工、存储备份类等非实时算力需求。发挥“一带一路”核心区区位优势,向西拓展“算力出海”市场,为中亚等周边国家提供算力服务、人工智能应用等,打造“来数加工”典型场景。落实算力普惠赋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疆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使用新疆智能算力资源及配套服务,对符合要求的申领主体,按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原文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自治区营利性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年)》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6〕2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自治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28日
(本文有删减)
加快推进自治区营利性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年)
营利性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五大行业,是服务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对扩大就业容量、激发市场活力、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关键支撑作用。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推动业态升级、模式创新、质效提升,加快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工作目标
立足新疆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营利性服务业结构持续优化,规模持续扩大,到2028年底,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经营主体活力全面迸发,规上企业培育成效明显,吸纳就业能力不断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生态更加完善。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营利性服务业头部企业和知名品牌,逐步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业态多元、充满活力的营利性服务业发展新格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培育壮大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筑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设施建设,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逐步向农牧区、边境团场、旅游景区延伸。2028年底前,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超98%。积极申报万兆光网试点,争取国家更多支持。加快推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等算力集聚区的城市间区域直连400G全光骨干网络建设,提高基础电信企业间算力网络互联互通质量。加快推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开工建设,争取国家批复同意自治区建设国际通信全业务出入口局。
2.建强算力基础设施。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才储备等条件,以需求为导向,科学有序、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一批算力中心。到2028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安全可靠的算力基础设施集群,智能算力规模超20万PFLOPS,有力支撑“东数西算”“东数西训”“东数西渲”“东数西存”。推进算力资源统一管理、调度和交易,实现全疆算力互联互通,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以绿电直连等方式,推进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
3.拓展算力消纳空间。充分利用已建成并投运算力资源,支撑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低空经济、智能制造、资源开发利用等场景建设,赋能本地产业发展。以点对点“结对子”等方式,与援疆省市开展算电共建联动试点,承接援疆省市后台加工、存储备份类等非实时算力需求。发挥“一带一路”核心区区位优势,向西拓展“算力出海”市场,为中亚等周边国家提供算力服务、人工智能应用等,打造“来数加工”典型场景。落实算力普惠赋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疆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使用新疆智能算力资源及配套服务,对符合要求的申领主体,按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的,给予质押率最高50%,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规定比例,对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做优做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提升行业竞争力和服务能级
6.加快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引导企业增设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测评高附加值服务项目,鼓励各地建设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接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法律、会计等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技术人才服务能力。
7.提升商务服务水平。高质量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活动,不断完善展会场馆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提升组展办展质量和成效。做强涉外法律服务,布局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霍尔果斯市法务集聚区,建立健全跨境商事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
8.落实贷款贴息政策。用足用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对购置工程机械、施工设备、特种车辆等用于生产性租赁服务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予以贷款贴息支持,按规定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
9.促进租赁服务多元化发展。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用于租赁。鼓励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拓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工程机械租赁企业接入数字化管理平台,降低管理成本。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开展全疆免费异地还车业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升汽车租赁业营收能力。鼓励油气管道公司、物流服务公司拓展租赁业务,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升规纳统。
(三)推动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提高科研水平和转化能力
10.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鼓励工业企业整合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业务,组建独立法人科技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支持企业自主编制企业标准、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以标准化建设赋能企业竞争力提升。
1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2026年认定自治区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40家以上,推动科技企业成长,提升科研能力。发挥新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北疆技术交易中心等平台作用,服务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对接路演等技术转移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发展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挖掘高价值专利,做强一批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12.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产业升级、消费提质、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内外合作等重点领域应用,加快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垂类模型、典型场景等,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满足企业数智化转型需求并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企业,根据项目建成后预期成效予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推动AI—OPC(人工智能一人公司)创新发展,对入驻数字(信息)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的OPC企业,前三年免收物业费、网络使用费等费用,第4—5年按50%收取。
(四)扶持提升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优化民生服务供给水平
13.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增效。开展优质诚信家政服务企业市场供需对接,发布优质家政企业名录。完善家政行业标准,提升规范化水平。深化家政服务产教融合,鼓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喀什市五十六朵花等培训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自治区“石榴花·巾帼家政”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整合县域家政服务资源,加快自治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规范家政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4.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支持。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加强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政策衔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培育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构建“一刻钟”居民养老服务圈,提高普惠养老等服务供给能力。开展“孝老爱老购物季”活动,优化银发旅游服务供给。统筹社区各类场地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科学规划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居民用得起、用得放心的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
15.提高维修服务能力。引进培育一批头部维修企业,提升家电、机动车等维修行业服务水平。完善家电维修资质认定标准,开展技术培训与技能考核,扩大家电维修示范网点布局,提供上门快修快检服务,拓展衍生服务。推动实施国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标准,加快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引导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由技术示范站维修,推动示范站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16.提振生活服务活力。积极发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科学布局商业设施,优先补齐基本保障类业态,提升社区消费便利化水平。实施城市更新,积极盘活利用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配套建设嵌入式、多功能服务设施,促进服务集成高效。支持新疆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洗涤行业协会开展促销活动,让利惠民、吸引客流、提振消费。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联营合作,开展特色消费活动,扩大服务消费规模。推动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提升职工健康保障。
(五)发展升级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激发文旅体消费市场活力
17.推进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推动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支持自治区重点文化企业享受免缴国有资本收益政策,推动文化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策划“出发吧!新疆”等系列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开展舞剧《张骞》、歌剧《木卡姆恋歌—万桐书》、舞剧《龟兹》等文艺作品演出和宣传工作。高质量举办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中国新疆国际艺术双年展、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外文化展示周”、新疆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以及新疆特种旅游节、独库公路通车仪式等活动。积极引进国内知名音乐节、明星演唱会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
18.赋能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尉犁县罗布人村寨、伊犁老城等景区品牌,支持各地(州、市)创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品牌。加大巴音布鲁克、天山大峡谷等重点景区改造提升力度,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拓展低空旅游等新业态,推动低空航空器在文旅场景广泛应用。丰富冬季旅游业态,推动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伊犁州冰雪经济集聚区建设,打造知名冰雪旅游目的地。开展“跟着演出游新疆”“跟着赛事游新疆”“跟着影视游新疆”活动,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影响力。
19.推动文旅产业创新升级。探索设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基金,实施自治区“文旅+”促消费行动,加快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办好新疆春季博览会、新疆文旅产业投融资对接会、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等活动,加强新疆文化和旅游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挖掘交河故城、克孜尔石窟、坎儿井等人文景观,以及喀纳斯湖、赛里木湖、那拉提草原等自然景观的独特价值,讲好新疆人文故事。
20.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持续办好“同心杯”新疆足球超级联赛、环赛里木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暨第十一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赛事,每年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活动300场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改造一批、盘活一批、新建一批健身场地,做优社区“一刻钟”健身圈,提升科学健身服务供给。落实S级以上滑雪场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公共冰雪场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营利性服务业调研,分析运行态势,加强“一对一”服务、“点对点”帮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数字经济、养老服务等领域政策,加快出台广电视听、托育服务、文化旅游、体育赛事、住房租赁等领域支持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聚焦理发及美容服务、托育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领域,对体量较大、具备发展潜力的经营主体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开展电影、图书等促销活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合力推动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培育经营主体。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企业“摸排—跟踪—培育—纳统”全流程培育机制。加强营利性服务业头部企业经营情况调度,积极引导行业头部企业、平台企业通过业务整合、资源聚集等方式,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协同发展。各地常态化梳理辖区各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引导其通过资产重组、业务合并等方式组建经营主体,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推动入规纳统。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大营利性服务业优惠政策宣贯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每年遴选一批营利性服务业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成功经验,提升行业认可度、知名度,营造加快推动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