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深化新能源开发管理改革
问:深化新能源开发管理改革 优化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疆新能源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疆的新能源资源是发展优势中极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一环,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集中力量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双碳”战略、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打造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关键一招,对于紧贴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对新能源产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我们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上释放活力,科学优化管理程序,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新能源开发管理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我区新能源开发的动力和积极性,持续推动新能源规模加速壮大,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制定此《通知》。
问:《通知》中最主要的变化和突破在哪里?
答:《通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文件精神,将风电、光伏项目由自治区级备案下放至地州级备案,简化项目备案程序,并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发挥政策规则的引导推进作用,不断提高效率、释放活力、激发动力,力争保障新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达到全国最优,做到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水平利用。
问:新能源项目属地备案后如何管理?
答:为确保新能源属地备案“放得活、管得住、接得好”,在不断完善新能源开发引导政策基础上,强化审批权限下放后的顶层设计,优化了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新能源板块。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帮助各地依托平台做好新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储备、业主选择、建设管理、信用监管、消纳拓展等工作,保障新能源规模化、市场化、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我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